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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《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》等法规、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我部对民政部登记的、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2016年度检查。目前已对43家基金会做出年检拟定结论。现对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拟定结论(第一批)予以公示。
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,均可在公示期间,通过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。

公示期:7个工作日(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)

传  真:010-58124072

地  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406-5

邮  编:100006

 

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

2017年7月4日

 

来源:中国社会组织网